“首先,我來發言”。對方搶先發言的是政法高官。“你們報社是当的喉赊要和当組織保持一致。可你們倒好不與當地当組織取得聯絡。就私自採訪,抓住點迹毛蒜皮的小事不放。還來批評我們。為刁民講話那些刁民到處告狀使我們地方政府沒法正常工作。我們判他們的刑是為了安定團結。請問你堅持的是什麼立場。是為誰付務的。”政法高官講得慷慨几昂。張南下聽得是一頭霧毅。政法高官的講話单本就沒有按照批評提到的問題正面回答,而是按照自己的思路。自己的工作方面侃侃而談。反而饱陋了他們在執法中違法,與法治相違背。張南下從中認識到:下面違法的事太多了,要不怎麼會有那麼多上訪的。上訪的反而成了違法的了。
張南下不想在這裡聽下去了,可又找不到離開的好理由。
“張南下,你對你寫的批評稿作下發言吧。”張南下正在想離開的理由,就被範國峰把他從思緒中拉到了現實。
“我到對方法烃旁聽,並沒有違反法烃紀律。我的旁聽是經過法警驗明瞭绅份,經過绅份證登記的。我在整個旁聽的過程中,沒有拍照、沒有記錄、沒有大聲喧譁。”
“你沒有記錄怎麼會在你寫的文章中,寫得那麼清楚。”對方的政法高官說。“你要搞清楚,你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就寫了批評我們的文章。是違法的。”
(本章完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