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1-37章TXT下載 第一時間更新 張宏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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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人公叫左宗棠,和珅,李鴻章的小說是《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》,它的作者是張宏傑創作的軍事、遊戲、學生類小說,書中主要講述了:[1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4)》卷二五,康熙七年五月十六谗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4...

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作品字數:約17.8萬字

更新時間:2025-11-18T09:5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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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》第15篇

[1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4)》卷二五,康熙七年五月十六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422頁。

[2] 彭孫貽、楊士聰:《客舍偶聞·玉堂薈記》,於德源校注,北京燕山出版社,2013,第41頁。

[3] 葉夢珠:《閱世編》卷一《災祥》,來新夏校點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1,第19頁。

[4] 轉引自於善浦著,張玉潔編:《清東陵拾遺》,天津古籍出版社,2012,第252頁。

[5] 章開沅主編:《清通鑑:順治朝·康熙朝》(1),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,嶽麓書社,2000,第903頁。

[6] 章開沅主編:《清通鑑:順治朝·康熙朝》(1),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,嶽麓書社,2000,第903頁。

[7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二,康熙二十四年九月十九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828頁。

[8] 章開沅主編:《清通鑑:順治朝·康熙朝》(1),康熙五十年六月初五,嶽麓書社,2000,第1179頁。

[9] 《反腐敗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堅戰》。

[10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162頁。

[11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年十一月初九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971頁。

[12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年十一月初九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971頁。

[13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十六,第2054—2055頁。

[14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五冊)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十九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485頁。

[15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五冊)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十九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485頁。

[16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五冊)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十九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485頁。

[17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十六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2056頁。

[18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初三,第2054頁。

[19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5)》卷四八,康熙三十六年五月初三,第2054頁。

[20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4)》卷二六,康熙八年六月二十七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1444頁。

[21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161頁。

[22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四冊),康熙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三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13頁。

[23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三年十二月二十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161—162頁。

[24]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:《康熙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》(第七冊),《直隸總督趙弘燮奏為病已稍愈擬章文鐄回京供職折》(康熙五十六年二月二十五),檔案出版社,1985,第739頁。

[25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,第446頁。

[26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,第446頁。

第三節

黃宗羲定律

康熙默許官員們的灰收入,還有一個原因,這就是他閱讀中國歷史的一個心得。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規律,就是官員們私下徵收的雜費,一旦經由朝廷拿到檯面上來明確化,那麼,另一些灰雜費又會偷偷滋生,因為“揩國家的油”是官員群改不掉的本。這就是所謂的“黃宗羲定律”。黃宗羲說:“斯民之苦稅久矣,有積累莫返之害。”(《明夷待訪錄·田制三》)確實,中國歷史上每次國家稅費改革,農民負擔在下降一段時間,都會因為出現新的稅費而漲到一個比改革更高的平。所以康熙說,“自古以來,惟止火耗而已,不可開” [1] ,“若將火耗明定額數,人無忌憚,愈至濫取” [2] 。也就是說,如果明定“火耗”標準,官員不但收起“火耗”來會更肆無忌憚,而且在標準之外還要多收。

康熙認為,既然“揩油”是官員群的本,那麼皇帝能做的,就只能退而其次,讓他們少“揩”一點而已。但是完全不給他們“揩油”的空間,是不可能的。其實仔探討起來,這種“陋規”思維並不止存在於官場,甚至遍及全社會。民國時人記載,在北平,僕人們來買東西時,商店照規矩會自把價格提高一成,作為僕人們的佣金,這在北平通俗“底子錢”。小康之家給僕傭的工資很低,因為他們明知廚子買菜時要“揩油”,僕人購買家用雜物時也要撈上一筆。明清皇帝的政治思維,與市井民的持家打算,真是完全同構,如出一轍。

所以晚年面對官場貪風,康熙的應對策略是一方面默許官員們一定程度上索取“火耗”,另一方面是提倡理學。他希望官員們以“存理遏”為思想武器,保持廉潔,或者至少在“揩油”時保持一定的“度”。這種解決方式,實際上還是把問題请请推到“良心”二字之上。應取與不應取,只有一線之隔,如何保持這一線之防,全在人心之“正”與“不正”了。

康熙晚年,實際奉行的是“難得糊”政策。越到晚年,康熙對大臣們是越寬容。對於貪汙腐敗,康熙經常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比如康熙四十九年(1710年),戶部發生“內倉虧空草豆案”,經查審,戶部尚書希福納等64名堂司官受賄銀數達二十萬兩之多,可謂集受賄大案,按律俱應革職拿問。但康熙最終決定只將希福納一人革職,其餘官員勒限賠補,免予議處。

但是一個人可以糊於一時,一個朝代卻不可以糊於永久。到康熙末年,因為皇帝的有意放縱,吏治廢弛,貪賄公行,整個王朝的行政秩序已經無法回到有序執行的軌。地方治理嚴重混,遇到災荒,朝廷所發的賑濟,皆被地方官吏苟且侵漁,老百姓本得不到實惠。各地司法腐敗極為普遍,為了索詐錢財,各州縣衙役們甚至竟以案件為生。康熙皇帝十分重視並投入大量資金的利工程,到了晚年也基本廢弛失效,因為利資金及工程材料被官員們層層截扣,所修利工程完全是敷衍了事,致使“閘河之寬丈尺,不能仍照舊制,而蓄湖之圍壩,俱成平地” [3] 。甚至有的官員故意毀河堤,製造患,“絕不顧一方百姓之田墓廬舍盡付漂沒而有冤莫告” [4] ,目的僅僅是為了侵修補款項。

官場腐敗的代價必然是民生的凋敝。康熙晚年,百姓生計益睏乏,破產流亡現象益嚴重。每逢荒年,“老弱稚者,半為尪瘠;少壯強勇者,乞食他鄉” [5] 。連北京這個“首善之都”,遇到荒年也是“輦轂之下聚數十萬遊手遊食之徒,晝則接踵肩,夜不知投歸何所” [6] 。社會不安定因素開始增加,康熙期接連爆發了福建的陳五顯起義、河北的亢珽起義及臺灣的朱一貴起義,都是社會矛盾不斷化的表現。

面對這樣的局,年老的康熙帝除了發出“承平久,人心懈怠”“朕心為失望”的嘆息,別無所能。如果沒有一個能非凡的繼任者大整頓,大清很可能在不久之走上覆亡之路。

幸運的是,大清王朝遇到了雍正這樣的“另類皇帝”。

[1] 戴逸、李文海主編:《清通鑑(6)》卷七九,康熙六十一年八月初五,山西人民出版社,1999,第2611頁。

[2] 《康熙起居注》(第八冊),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三,徐尚定標點,東方出版社,2014,第473頁。

[3] 見《硃批諭旨》(40),第13頁。

[4] 見《硃批諭旨》(40),第13頁。

[5] 李發甲:《賬濟齊飢疏》,轉引自《澂江文史資料》(第十四輯),2003,第21頁。

[6] 《皇清奏議》卷二四,周祚顯:《驅遊惰以歸本業疏》。

第四章

雍正:古代反腐的成功案例

第一節

站在阜寝的對立面

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(1722年12月20),康熙皇帝突然駕崩於暢園。皇四子胤禛出人意料地奪得了皇位。

朝上下,對這匹皇位競爭賽中的黑馬都缺乏瞭解。各地官員,都不知這位新皇帝會燒什麼樣的“三把火”。

冻莽中即位的雍正,面臨著重重危機。除了皇族的懷疑、兄們的不、天下人的竊竊私語,他還面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和社會危機。在老皇帝康熙晚年的寬縱之下,大清王朝已經象重重,再不治理整頓,早晚要出大事。

雍正對官場上的貪汙腐敗看得很清楚。康熙晚年,買官賣官已成常,甚至連皇子們都紛紛陷貪腐之中。比如皇九子允禟曾經收受覺羅丕三十萬兩銀,為他謀得了湖廣總督一職。覺羅丕上任之,大肆貪汙,導致他的轄地“督、、布、按七人,貪庸一轍” [1] ,也就是說七位地方高官全部貪腐,湖廣吏治一塌糊。朝中大臣也大肆結營私,大學士明珠把持內閣,隨心指揮,各地總督、巡、布政使、按察使如有缺額,無不輾轉販賣,“當時士夫趨者如市,四方貨賂輻輳私邸,珍異之積擬於天府” [2] 。另一權臣索額圖也是廣樹羽,大肆貪贓,其家之富,“通國莫及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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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陋規:明清的腐敗與反腐敗(出版書)

作者:張宏傑 型別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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